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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直播:网红女主播到底有多赚钱?居然补缴6000万个税(2)

cnii.com.cn2017-03-13

主播以独立身份直播:应由平台代扣代缴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认为: 按照税法规定,个税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,无论是哪类所得,基本规定是谁支付个人所得,谁就是扣缴义务人,负有扣缴义务。如果纳税人和

主播以独立身份直播:应由平台代扣代缴

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认为:

按照税法规定,个税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,无论是哪类所得,基本规定是谁支付个人所得,谁就是扣缴义务人,负有扣缴义务。如果纳税人和公司有雇佣关系,则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,由公司进行扣缴。

如果纳税人和公司是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的关系,则所得是劳务所得,由支付劳务报酬的公司,代扣代缴个税。如果个人借用公司的渠道或资源,不从公司取得所得,即使所得流动的路径经过公司,公司也不是个人所得的支付方,没有代扣个税的义务。

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采访多家直播平台得知,目前,直播平台的主播来源不一。有的主播是平台直接签约;有的是平台和经纪公司合作,由经纪公司来协调主播来进行直播;还有的就是普通人使用直播软件进行直播。

“不管主播和平台是怎样的关系,个人取得收入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,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。现在的问题无非就是说,个税应该由谁去交。”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。

但她同时指出,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,以往的一些规定和现在直播平台经济的情况不一定能够严丝合缝。新事物层出不穷,完全用过去的套路来看直播平台与主播是否存在雇佣关系,也不一定能够正好合拍。

朝阳区地税局数据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强调说,新兴业态绝非法外之地。

那么,具体该由谁来缴?施正文对每日经济新闻(微信号:nbdnews)记者分析说,如果主播和平台没有任何关系,也没有经纪公司,是以独立的身份进行工作,平台只是一个场所,他们不是有人事档案的公司关系,而是独立劳务关系,应该由平台代扣代缴个税,按照20%劳务报酬税率代扣代缴。若主播一个月获得的报酬超过2万元,则按30%的税率缴纳。超过5万,则按40%的税率缴纳。

施正文强调说,这种情况下,平台有代扣代缴的法律义务。平台若没有承担代扣代缴义务,则税务机关可以对平台进行未扣税款的0.5倍到3倍记性罚款,税务机关也有权可以向实际获得的所得人主播追缴税款。“假如税务机关从来没有和平台说过,平台不知道有无扣缴义务,扣缴关系不明晰,我认为税务机关对平台的处罚可以从轻。”他说。

而对于一些平台的签约主播。施正文分析说,平台与主播签约后,那么主播就是平台的工作人员,就有了雇佣关系,获得的收入则为工资薪金所得,按照3%到45%的税率来缴税,由平台代扣代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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